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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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办法
(一)取得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单独设置自主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自主志愿批次填报我校或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高招办具体要求报考志愿。考生报考专业以我校资格认定书中的学科专业填报,并参照其所在省(市)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计划。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学生,按教育部要求并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中具体认定的A档或B档类别,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及以上者,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的优惠标准,以认定的学科专业择优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线)者,由我校择优录取。
2、B档:认定比例不超过认定人数的20%。对在自主选拔复试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经专家组评价推荐,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及以上者,我校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的优惠标准,以认定的学科专业择优录取;若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一本线及以上者,由我校择优录取。
注: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其他省市非750分制折合计算;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过程中,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八、时间安排
项目 | 内容 | 时间 | 备注 |
报名 | 网络报名 邮寄材料 | 2013年12月23日~ 2014年1月20日 (具体时间请详见我校招生网页) | 1.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 2.请以挂号信邮寄,切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 |
复试查询 | 复试名单查询 打印准考证 |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3月14日 | 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及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通过初审者,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复试须知》。 |
复试 | 报到 | 2014年3月15日 | |
笔试、面试 | 2014年3月16日 | ||
资格认定 | 资格认定名单公示 | 2014年4月底 |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招生网址:http://www.bucm.edu.cn/zhaosheng
电子邮箱:zjczsb@bucm.edu.cn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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