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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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的考生到我校青岛校区参加测试,测试形式分为笔试(120分钟)和面试(每人约10分钟)。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喜爱的专业,自主选择2门课程进行笔试(详见附件2)。高考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在申请表中所填的专业,按录取规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3、资格认定: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在本科招生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通知考生所在中学,由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将入选考生数据库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并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市区,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平行志愿,且录取专业服从调剂,其他条件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入选考生若在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如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提档分数线,可享受提档分数线下30分及其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被我校录取的待遇,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对于在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可以享受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被我校录取的待遇。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理科考生,将择优进入我校理科实验班就读。
六、专业安排办法
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专业将根据考生在《自主招生申请表》中所填的专业,按以下规则进行安排:
1、对于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提档分数线1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10分以内的考生,满足其所报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
2、对于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但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考生,择优录取,并安排其录取专业。
注:如果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所填的专业与其《自主招生申请表》所填专业不符,学校将按照《自主招生申请表》所填专业,对其录取的专业进行调整。
七、领导和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八、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邮寄材料: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0日 ,以EMS特快专递上的邮戳日期为准。
2、材料初审、公示参试考生名单:2014年1月15日前,完成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初审,并将参试考生名单在我校的本科招生网站公示。
3、报到时间:2014年2月20日8:00--12:00 14:00--17:30
4、报到地点:讲堂群--西环101教室
5、测试时间:2014年2月21日--22日
6、公示入选考生名单:2014年3月15日前在我校的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公告,敬请关注。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983085、86983086、86981305
传真:0532--8698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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