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2012年12月25日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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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精神,2013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以下简称七校)一起合作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分初试(AAA测试)和复试(含面试)两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计划与专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人数为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考生可选报我校理、工、医、经、管、文、法、哲等学科的相关专业,其中文、法、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超过30人。

  三、申请程序

  2013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12月28日,报名者必须在此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2013年1月20日(报名测试费20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AAA测试报名网站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填写《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A志愿),第二志愿(B志愿)可选择其它六所高校之一(注:详细填写流程和要求请按网站提示进行);

  2、提交材料:无论是第一志愿(A志愿)还是第二志愿(B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② 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一、二年级成绩单和高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及其他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 申请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500字~800字)。

  四、选拔程序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及由校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采取两阶段三模块的GSI测试模式。两阶段即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部分为七校联考通用基础测试部分(General Exam,简称G模块,即AAA测试);考生在完成AAA测试,达到我校合格分数条件者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内集中进行特色测试(Special Exam,简称S模块)和面试(Interview,简称I模块)。

  1、初试办法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校荐学生将直接通过资格审核,获得AAA测试的资格。针对自荐学生,我校将组织专家集中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和个人自荐材料等,确定申请者是否具备参加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的资格。获得初试资格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报名网站上打印AAA测试准考证。

  ① 初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招生网http://zs.xjtu.edu.cn/ 和AAA测试报名网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上正式公布,同时在准考证上给出具体的考试安排;

  ② 初试地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将在全国30个省(市、区)设立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市、区)考点参加初试,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测试。

  ③ 初试内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由七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2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原始分200分:

 

考生类别

报考专业科类

笔试科目一

笔试科目二

理工类

理、工

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理工类

经济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理工类

管理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理工类

医学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文史类

文、法、哲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2、复试办法

  在AAA测试基础上,我校将本着“优先A志愿、兼顾B志愿”的原则,分省(市、区),分报考专业科类(以专业第一志愿为准)划定A志愿、B志愿复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复试。

  ① 复试时间: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xjtu.edu.cn/和报名网上正式公布;

  ② 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③ 复试方式:采取“小组比较型面试法”,由来自不同学科的专家组对考生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心理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分省(市、区)确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我校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学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同时与考生本人签订“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五、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3年高考,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是指第一顺位或A顺位)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在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等级

条件

优惠政策

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

A等

综合成绩位列获得资格考生的前25%者

高考成绩超过当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业。

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队分专业,或保证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

B等

其余75%获得资格的考生

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1:1提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业。

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队分专业。

  特别提示:① 对于有特殊才能,且初试、复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享受更加优惠政策;

  ② 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③ 具体优惠等级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为准。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投诉电话029-82668252 。

  七、本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