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2年12月19日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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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学校将在2013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结合石油石化学科和专业特色,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有省市级竞赛或相关证书等证明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人数和专业

  学校自主选拔面向全国范围招生,实际录取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理科考生可填报专业有:地质工程、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化学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工商管理类专业。

  文科考生可填报专业有:工商管理类和英语专业。

  三、报考程序和时间

  学校将报名视为考查考生诚信水平、个人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理解各报考程序和要求,严格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失去考试机会。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2012年12月14日—2013年1月6日)

  所有考生须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网登陆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请考生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报名系统中,须如实、完整填写并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自主选拔录取高中成绩鉴定表》(简称“成绩表”),两张表格中除了签字、盖章和综合评价外,均须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获奖情况”和“社会活动”栏中按等级或重要程度依次填写,重要项目放前面。

  在申请表的“申请理由”一栏,设置类别有数学、物理等组别,该项由学生自愿选择,所选类别可以与竞赛获奖科目不同。面试将根据“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进行。

  (二)邮寄初审材料(截至2013年1月6日(以EMS邮戳为准))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复)印相关材料,并务必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

  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无须封面),包括:

  1.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

  2.成绩表(同上,除签字和综合评价外,不得手写,否则视为无效);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正反面);

  4.个人自荐报告(手写1200字左右,重点阐述感兴趣的专业领域和原因、进入高校之后的设想等);

  5.相关支撑材料:校荐材料、获奖证书、特长等证明复印件等。

  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报名材料和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己保留重要原件。

  (三)查询初审结果(2013年1月18日开始)

  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2013年2月28日之前)

  由学校确认的考生,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经审核盖章后,准考证生效。

  (五)报到审核(2013年3月1日)

  考试报到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证书等原件,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办接受现场报考资质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2013年3月2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理科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科目为数学和语文,考试时间为上午2小时。

  面试为当天下午,根据学生在申请表“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进行。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

  (一)初审: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参加考试,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名单确定: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文理科类型,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绩,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四)专业认定: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专业。

  (五)名单公示: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六)高考志愿填报: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填报志愿时应按照省级招办填表要求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在自主选拔录取相应批次;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照顾政策: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省份的考生,照顾分数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分数线)达到我校在该省统招录取考生最低分数(不参考具体专业分数)下20分(或折算)之内,即可录取到被认定的专业。自主选拔录取批次提前的省份,按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五、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一)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荐中学和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10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9733105)。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733245,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网址:http://www.cup.edu.cn/

  招生网址(含专业介绍):

  http://jwc.cup.edu.cn/public/zsb/index.html

  电子信箱:sydxzzzs@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

  邮政编码:102249

  七、本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