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2012年12月19日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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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为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3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2013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自主选拔,进行自主选拔的专业分为特色工科类和经管社科类(具体专业见附件)。学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重点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不可兼报),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特色工科类(限招理科考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我校进行选拔的专业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4、对本类别某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较强创新潜质和动手能力,获得重点中学校长推荐。

  (二)经管社科类(兼招文理科考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英语或作文竞赛国家级奖励;

  3、公开发表调查报告、文学作品,或在经管社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等;

  4、对本类别某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获得重点中学校长推荐。

  四、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先查看报名须知,然后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类别,成功后即获得网报号和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元月8日。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2013年元月12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确认结果。报名材料不全或2013年元月12日后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的成绩、年级排名和获奖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并按要求写好相关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2)申请学生本人书写的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特长及爱好、对我校自主选拔学科或专业的认知等。

  (3)本人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笔试报到时携带原件并进行查验)。

  (4)凡以中学推荐条件报名的考生须另附中学校长的书面推荐信(加盖中学公章,格式可参考附件)。

  五、初审与考核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2013年1月中下旬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2013年3月3日,考试地点为湖北武汉、山东泰安,考生需按要求网上支付测试费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见初审后公告)。

  考核内容包括笔试以及特殊专长考评。笔试科目为数学、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能力测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语言文字能力、知识掌握能力等。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经过核实的考生材料进行特殊专长考评,给出成绩,满分为20分。

  3、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划定资格线,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将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六、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特色工科类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特色工科类自主选拔专业,经管社科类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经管社科类自主选拔专业。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投档线,在填满高考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满足其专业志愿。

  七、监督机制

  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入围我校自主选拔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监察电话:027-87651423

  九、其它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

 

  附件: 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业


特色工科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交通运输

机械类(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包装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土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车辆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采矿工程

环境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自动化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工程力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物流工程

制药工程

经管社科类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法学

编辑出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