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2年12月19日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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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条件

  具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可申请报考:

  (1)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成绩优秀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并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在我校2012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中考核“优秀”及“合格”者。

  二、招录程序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xx.njau.edu.cn)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界面,详细填写报名资料,选择所报考的学科(分为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和工学五类学科)和各学科所对应的专业,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在我校招生网站“网上报名”后打印,由所在学校推荐后加盖学校公章)(2)获奖证书复印件(A4打印纸,加盖中学公章)(3)同一底片1寸彩色近照2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打印纸)(5)个人申请报告。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3年1月15日前(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邮政挂号信件”邮寄(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地址:江苏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5、考试确认:报名截止后,我校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013年1月18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1月25日前根据提示缴纳考试报名费用。缴费成功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留下的联系地址邮寄准考证。

  三、考核办法

  1、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全天,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测试地点为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2、测试内容:数学、各考生所选学科内的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3、资格确认及公示:面试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数学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加总)分江苏省及其他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划线排序,根据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择优确定考核等级合格考生,等级合格考生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其中江苏省及其他省份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额数将按照报考情况进行划分。

  4、2012年金善宝中学生夏令营中考核“优秀”者,通过材料审核后,可免试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等级合格资格。

  四、录取办法

  考核等级合格者:2013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控制线且平行志愿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设有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批次专业填报的省份需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满足考生所填报学科内的专业志愿。

  五、其他

  1、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者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和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学校纪委监察电话:025-84396827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 025-84395708。

  2、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须根据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与学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4、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备案。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