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19日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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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高校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学生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同时接受考生自荐。

  A.中学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外语方面具有特殊才华和培养潜能或有其他专长、特长的优秀学生,推荐名额根据往年各中学考生报考我校情况确定。

  B.学生自荐:高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外语或作文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者。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月6日)

  A.中学推荐考生:考生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凭我校发放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直接登录。

  B.本人自荐考生:考生登录上外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注册报名号和登录密码。

  2.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中学推荐信:登录后按要求填写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按提示打印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A4纸1页),系统将同时自动打印中学推荐信(A4纸1页)。由中学负责在推荐信上填写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素质评价及推荐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3.撰写自主选拔录取个人自荐报告: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撰写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4.材料寄送: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并按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自荐报告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盖章核实)顺序装订成册,于2013年1月11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3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本科招生计划的5%,招生专业以外语类专业和复合型专业为主。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报考资格,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初选名单确定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2.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前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并缴纳报名考试费75元/人。

  3.选拔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语言综合能力、数学,测试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

  4.选拔原则:我校以自主选拔录取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分文理科择优选拔,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

  5.名单公示:通过选拔测试的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学生所在中学、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后,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五、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2013年高考,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未设自主选拔录取批的省份须在本科第一批次一志愿/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参照我校在当地本一批次招生计划并服从调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即可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投档线者,根据我校当地本一批次各专业计划数,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综合考量,优先满足其填报的前二个专业志愿之一。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zhaoban.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八、本实施办法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