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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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高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学校,也是“特色985工程”建设平台和全国本科教学优秀学校。教育部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批准我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现将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特殊类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总计划375名。分专业招生计划在2013年5月上旬公布。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31个省(市、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学科特长(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经济学、语言等方面);
2、有专利发明、创造发明或有创新潜质者;
3、报考茅以升学院
应届高中毕业生方可报考茅以升学院,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或物理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
B、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C、 在某方面有专利或创造发明的主要获得者;
D、 在国际学科大赛中获奖者;
E、 在文学、语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理科学生。
4、报考建筑学院
报考建筑学院的考生,须有一定徒手画基础。
四、报名方式
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考生网上申请后,经所在中学推荐的方式。
1、考生登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注册报名(一定要记住自己注册的密码)。考生须根据自己的志向确定一个学院志愿,且不能兼报两个及以上学院。自主招生分学院计划详见附件。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中学推荐表”须由所在中学审查签字并盖章。所在中学须公示被推荐考生,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考生或其所在中学应如实提供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成长过程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提供相应复印件)。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31日。
邮寄材料收止日期:2013年1月8日。以我校招生就业处签收日为准。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和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1、初审由考生所报学院组织专家审阅考生报名材料,提出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于2013年1月21日以后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2、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内容:综合能力测试(语文、数学);
成绩:满分120分;
面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星期六)下午13:00开始,由专家组进行面试工作;
成绩:满分100分;
签到: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18:00;
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逸夫馆。
3、复试合格考生确定办法
1) 土木学院、茅以升学院。面试成绩排学院自主招生计划数前30%的考生直接进入合格名单。其余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名额入围。名额总数不超过学院计划数的200%。
2) 其余学院。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名额入围,总数不超过学院计划数的200%。
3) 合格名单公示。复试合格考生名单于2013年4月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公示合格后的考生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学校不再给考生个人寄发书面合格通知书。
4、收费
按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六、录取要求
1、拟录取名单中的资格生,在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批次报考我校,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和专业安排。
2、资格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填报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发布后,资格生须通过我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在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完善相关信息,打印“专业志愿表”。“专业志愿表”签字后,与“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一并于6月30日前递交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4、茅以升学院
1)、具备茅以升学院报名条件中A、B、C条件之一的茅以升学院资格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具备茅以升学院报名条件中D、E条件之一的茅以升学院资格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满分750分折算)须超过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50分及以上。
3)、非茅以升学院资格生可以有条件报考茅以升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力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7个学院资格生,自主招生综合成绩排学院前10%,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满分750分折算)须超过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70分及以上者,可以报考茅以升学院。
七、合格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排队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控制线+自主招生测试成绩;
2、排队方式。以排队成绩确定录取位次。相同分数依次根据面试、语文成绩确定位次;
3、专业安排。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考生专业。不服从专业调配,无法满足专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如果考生成绩满足上述条件,但学校在该地区未公布其排队专业招生计划时,按其它专业录取后,再调入其排队专业。专业安排结果于7月10日前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
八、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028-66367380、87600066。
九、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为了考生申报资料安全,请考生将“报名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律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学校。
邮编:611756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温 朋 联系电话:028-66366373
十、咨询方式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咨询电话:028-66366373、66366386、66367386
网上咨询:***
十一、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二0一二年十二月
附件:
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分学院计划 |
||||
序号 |
学院名称 |
2013招生计划 |
||
文科 |
理科 |
合计 |
||
1 |
茅以升学院 |
|
20 |
20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
35 |
35 |
3 |
电气工程学院 |
|
35 |
35 |
4 |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
|
35 |
35 |
6 |
机械工程学院 |
|
35 |
35 |
7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
30 |
30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
15 |
15 |
8 |
建筑学院 |
|
15 |
15 |
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15 |
15 |
11 |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
20 |
20 |
12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
15 |
15 |
14 |
力学与工程学院 |
|
10 |
10 |
13 |
数学学院 |
|
7 |
7 |
10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
10 |
10 |
15 |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
|
5 |
5 |
16 |
外国语学院 |
8 |
15 |
23 |
17 |
公共管理学院 |
7 |
12 |
19 |
18 |
政治学院 |
5 |
8 |
13 |
19 |
艺术与传播学院 |
18 |
|
18 |
|
合计 |
38 |
337 |
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