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适用于非苏浙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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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特点和着力培养“各行各业领袖与领军人才”的培养目标,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3年复旦大学继续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并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推荐生: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非苏浙沪籍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考生自主选拔录取方案见《复旦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招生简章》 )。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以文、理、医相关基础和应用学科为主。
三、招生录取方法与程序
1. 凡符合本简章测试对象规定并且接受本简章选拔办法与程序的考生,按要求在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下载相应表格。
2.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推荐生”获得参加“复旦水平测试”(测试科目为“综合”)的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文理和医学类分别划线确定面试名单。
3.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笔试的“推荐生”进行面试,依据面试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名单。
4. 招生办公室将入选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录取政策
1. 被我校确定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凡愿意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并服从所有专业志愿调剂者,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其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俗称一本线或重点本科线)上20分即予以录取(具体优惠政策以考生与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2. 在专家面试中表现优秀并通过高考录取到基础学科的考生,入校后可直接加入复旦大学在基础学科实施的“望道计划”。“望道计划”是复旦大学承担国家“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延伸和拓展,旨在通过高质量课程和探究式学习、完备的导师制、系统的学术研究资助、丰富的国际交流体验等个性化培养手段,为相关基础学科培养领军人物(详见《复旦大学2013年“望道计划”培养方案 》简介)。
五、报名时间等事项
1. 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3日接受网上报名,2013年1月15日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2. “复旦水平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于2013年1月下旬公布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也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通知。
3. 报名考务费为壹佰元(¥100),通过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缴付(需由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付);家庭贫困的考生可向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减免报名费的申请。
4. 医学类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正式录取入学后转专业范围一般限于医学类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网站(www.jwc.fudan.edu.cn)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shmc.fudan.edu.cn),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六、 监督保障机制
1. 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 复旦大学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电话:021-6564 2212,邮箱:jijian@fudan.edu.cn 。
3. 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件: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或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网:www.fdurop.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 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