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方案
2006年03月03日
来源: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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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创造更好的条件,复旦大学(以下简称“本校”)经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各方面经验和意见后,制定并决定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招生性质
本方案经政府教育部批准,属于本校2006年在上海市实施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试验方案。
凡经过本方案遴选过程、符合条件的考生,并参加了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便予以正式录取。
本方案与本校现行的其它选拔测试方案各自独立执行,互不影响和替代。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300名,不分专业招生。
三、招生对象
符合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在思想政治品德和社会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或者在各科学业、科技创新活动和实践活动方面成绩优异,或者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四、选拔办法与程序
1、申请资格测试
凡符合本方案招生对象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办法与程序的学生,可通过本校招生网(http://*** 或http://www.ao.fudan.edu.cn)报名参加“申请资格测试”。
测试内容涵盖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等10个科目,为3小时的笔试,测试结果通过本校招生网告知学生本人,并向测试成绩排名前1200名的学生寄发入学申请资料。
2、提出入学申请
收到入学申请资料的学生可向本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以及反映其平时表现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信、高中学习成绩单、能力证明、推荐信等。本校组织专家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3、面试遴选录取
申请者接受本校专家的面试;专家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沟通能力和相关知识等给出评定;本校依据面试成绩决定录取名单,在通知本人的同时并网上公布。
4、录取确认
作为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本方案录取的学生还须参加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五、招生时间
本校自主选拔录取的报名和选拔工作将于2006年3月至4月间进行。
六、收费
本校将向考生按规定收取报名和测试费用。
七、其它
本校为此方案的实施专门成立复旦大学自主招生改革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执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方案的实施;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本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5566-6668,招生网站www.ao.fudan.edu.cn,监督电话65642212。
一、招生性质
本方案经政府教育部批准,属于本校2006年在上海市实施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试验方案。
凡经过本方案遴选过程、符合条件的考生,并参加了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便予以正式录取。
本方案与本校现行的其它选拔测试方案各自独立执行,互不影响和替代。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300名,不分专业招生。
三、招生对象
符合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在思想政治品德和社会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或者在各科学业、科技创新活动和实践活动方面成绩优异,或者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四、选拔办法与程序
1、申请资格测试
凡符合本方案招生对象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办法与程序的学生,可通过本校招生网(http://*** 或http://www.ao.fudan.edu.cn)报名参加“申请资格测试”。
测试内容涵盖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等10个科目,为3小时的笔试,测试结果通过本校招生网告知学生本人,并向测试成绩排名前1200名的学生寄发入学申请资料。
2、提出入学申请
收到入学申请资料的学生可向本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以及反映其平时表现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信、高中学习成绩单、能力证明、推荐信等。本校组织专家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3、面试遴选录取
申请者接受本校专家的面试;专家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沟通能力和相关知识等给出评定;本校依据面试成绩决定录取名单,在通知本人的同时并网上公布。
4、录取确认
作为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本方案录取的学生还须参加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五、招生时间
本校自主选拔录取的报名和选拔工作将于2006年3月至4月间进行。
六、收费
本校将向考生按规定收取报名和测试费用。
七、其它
本校为此方案的实施专门成立复旦大学自主招生改革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方案的执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方案的实施;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本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5566-6668,招生网站www.ao.fudan.edu.cn,监督电话6564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