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类型招生: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招生

2010年03月12日 来源: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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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小语种专题

  2009年25所高校外国语专业试点开展学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及单独录取工作。单独招生计划应纳入经国家核定的招生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内。经过1至2年试点,有关高校的小语种招生要逐步过渡到在参加全国统考生源范围内进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试点高校应制订本校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简章(包括招生专业、招生办法等)。

  统考录取期间,试点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按小语种录取数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增补相应计划。试点高校应根据省级招办寄出的录取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对违反本通知要求和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的试点高校,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在全国范围通报。对在小语种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试点高校须取消其当年小语种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