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陕西省普高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确定

2005年12月26日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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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记者从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近日已确定。

  报考办法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06年1月5日至10日到其户口所在县(区)招办办理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领取专业课考试报名证。 
  
  凭专业课考试报名证和身份证,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专业课考试报名手续。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报名、考试时间地点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院校咨询,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按照教育部规定,外省院校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考试的,须在省招办指定的考点进行。我省指定考点按美术、表演两类分设,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绘画、雕塑、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专业)设在西安工程科技学院;表演类(含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舞蹈、音乐表演、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空中乘务等专业)设在西安幼儿师范学校。对在陕设点而不在省招办指定考点组织考试的外省院校,其专业课考试成绩省招办不予认可。

  省招办将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院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名单。专业课考试成绩信息未在省招办备案的院校或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

  考生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文)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艺术(理)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所有考生数学成绩计入其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