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7年文理科第四批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2007年08月16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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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理科第四批少量院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招生规定,进行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我省录取进程,文理科第四批第一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已经截止。除已被录取考生(含预录取)外,凡文科成绩不低于365分、理科成绩不低于327分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重新填报有关第四批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院校(具体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到各市县);填报志愿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院校、专业(考生需特别注意该校是否属于附件中的可以降分院校)。

  二、文理科第四批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为8月16日8:30—11:30,14:00—16:3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三、允许考生在非原报名地的户口所在地填报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即异地填报。异地填报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如有考生既在原报名地又在户口所在地重复填报,则以原报名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四、第二次征求平行志愿,降分院校详见“第四批可降分院校名单”,请广大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特别注意。此外,因篇幅所限,本次填报学校和专业的备注内容不再一一加注,但其具体要求及收费标准等,均与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4》内容一致。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须认真查看该刊物中的《考生必读》、计划信息及各院校招生章程,并详细了解今年我省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和各有关政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OO七年八月十五日

第四批可降分院校名单
序号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序号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备注
1 150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31 5A1 南海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 245 天津体育学院 32 5A4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3 321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33 5A9 齐齐哈尔职业学院  
4 439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34 6A4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5 441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5 6A8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6 483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36 6A9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7 500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 37 8A6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8 512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38 8A7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9 553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39 8A8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10 557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40 8A9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1 585 沙市职业大学 41 A07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12 601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42 A27 吉林工商学院  
13 615 十偃职业技术学院 43 A47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4 619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4 A77 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5 662 东营职业学院 45 A87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16 666 鄂州职业大学 46 A94 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17 670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7 C13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18 693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48 C30 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  
19 727 九江学院 49 C33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20 780 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50 C55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要求男生,不要色弱或色盲
21 797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51 CA1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22 874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52 H46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23 921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53 H59 烟台南山学院  
24 989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54 H68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5 0A2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55 H86 巢湖职业技术学院  
26 2A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6 HC0 新疆职工大学  
27 3A2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57 HC5 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8 3A4 牡丹江大学 58 HC9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  
29 3A7 池州学院 59 HH1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30 4A9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