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志愿填报:志愿优先变分数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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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获悉,2007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达35.88万人,比2006年增加约7000人。今年我省继续深化招生改革,进行较大的政策调整。
平行志愿分数优先
今年普通高校文理科第一至四批统一设置为平行志愿,各批视生源情况,增设征求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与以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投档原则不同。提前批志愿设置不变,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参考志愿(四所院校)共六个学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
其中,本科各批(一至三批)的平行志愿中均包含A、B、C三所院校,高职高专(第四批)的平行志愿中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专业志愿6个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录取时,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逐分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C(E)院校的顺序检索,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
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文理科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提前批为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其他批次为6月26日至6月28日。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与文理科提前批相同。高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于高考前(5月15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据称,此举是为了减少考生填报志愿风险和高分考生的落榜,提高院校投档满足率,缓解公众对高考志愿填报的心理压力,扩大考生选择机会。
录取批次减少一个
为最大限度维护考生利益, 2007年高考录取批次由以往提前批、第一至第五批等六个批次,调整为提前批、第一至第四批等五个批次,将原来的专科批次与高职高专批次合并为同一批次。具体批次为:
提前批为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经批准列入该批招生的高校、专业。
第一批为全国重点大学、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和经批准列入该批招生的高校本科专业。
第二批为一般高校的本科专业。
第三批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
第四批为专科和高职院校、专业。
重点提示: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今年列入我省统招提前批录取;各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本校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降分政策有所改变
今年高考录取时如遇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本科(第一至第三批)各批次最多可降10分。专科最低可降到组档线。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积极争取外省优质资源尤其是本科招生计划,预计高考录取率与2006年基本持平。另外,全省单考单招高职(“三校生”)报考数为4.07万人,比去年减少1.79万,今年我省招收“三校生”计划数初定为1.22万余名,预计各大类平均录取率比去年有所提高。
考生录取信息确认
考生被院校录取后,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另外,考生被院校录取后,档案寄交录取院校的时间调整为考生报到以后。(薛平 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