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整高考招生政策 减小考生填报志愿风险

2007年04月03日 来源:中新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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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4月1日电 (王军红)浙江省教育厅昨天正式对外宣布,浙江省高考招生政策作适当调整。按照要求,第一至四批统一实行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改变以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做法,减小考生填报志愿风险。

  据介绍,浙江省今年高考报名人数达到35.88万人,比2006年增加0.7万人,高考录取率与2006年基本持平。

  按照要求,浙江省今年普通高校文理科第一至四批招生统一设置为平行志愿,各批视生源情况,增设征求志愿。提前批志愿设置不变,仍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参考志愿共六个学校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以缓解考生对高考志愿填报的心理压力,减小填报志愿风险。

  本科一至三批的平行志愿中均包含A、B、C三所院校,第四批的平行志愿中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专业志愿六个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录取时,对考生首先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逐分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C(E)院校的顺序检索,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如遇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本科各批次最多可降十分。专科最低可降到组档线。

  记者注意到,今年该省自主命题科目仍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由考生自行选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或高中英语会考所取得的听力测试成绩载入考生电子档案。同时,高考录取批次由以往提前批、第一至第五批等六个批次,调整为提前批、第一至第四批等五个批次,将原来的专科批次与高职高专批次合并为同一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