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7年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办法有重大变化

2006年12月26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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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消息, 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有重大变动:凡我省报考纳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若院校另需再组织专业校考,则其考生限定于已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者范围之内;凡报考我省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及认可我省专业考试成绩的省外院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的考试。我省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有关学校组织校考。

    文化考试报名时间统一为2007年1月7日--9日

    我省报考纳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先进行文化考试报名,然后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凭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学力证明或介绍信、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于2007年1月7日--9日到当地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并领取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签发的《浙江省2007年高校艺术类专业科考试报考证》。

    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如何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1月16日至17日。参加美术类统考的考生持《报考证》和身份证,于2007年1月16日—17日上午`8:30---下午4:00到集中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或杭州师范学院的有关院校(考点)报名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亦可直接到本省考点院校报名,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省教育考试院在全省确定了13个省美术类统考考点: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林学院、温州大学、丽水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教育学院。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点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选择的考点只是参加专业考试的地点,与填报志愿无关。本次考试报名同时实行现场咨询,考生可就美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政策、各院校的招生情况向各招生院校咨询。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1.各院校(考点)不接受函报。2.考生须在2007年1月27日持《报考证》、身份证到办理过报名手续的考点(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熟悉了解考场规则和考场编排。

    省美术类统考时间:2007年1月28日。专业考试科目设素描、色彩两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素描50%、色彩50%。

    考生还将于2007年6月7日—8日两天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并按填报志愿的规定时间,凭《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到办理文化考试报名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填报志愿,考生可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允许填报的院校专业,按批次自行任意择校填报。
 
    参加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如何参加专业考试

    (一)音乐学专业考试报名:考生于2007年1月7日—9日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文化考试报名后,凭《报考证》和身份证继续办理音乐学专业考试报名手
续,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领取音乐学专业考试的《准考证》。

    (二)音乐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专业考试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3月22日,考点待定。各市考生的考试时间、批次安排将于3月10日左右在各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及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公布音乐专业考试时间及批次安排。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考试日的前一天到考点报到,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逾期不补。各院校(考点)不接受函报。

    参加音乐表演专业统考的考生如何参加专业考试

    (一)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报名: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先报名参加省音乐学专业考试,且其器乐科目或声乐科目的考试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
    (二)音乐表演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器乐或声乐、视唱听音,考试时间2007年4月5日—10日。音乐表演专业报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批次按排,考生可于4月1日左右到当地招办考试部门了解。
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报考证》和音乐学专业考试成绩单,直接到考点报名,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同时了解有关考试编组情况。

    声乐或器乐上线的考生只能选报上线的科目,两个科目均上线的考生可选报其中一个科目,亦可兼报两个科目;选报器乐科目考生的考试乐器须与参加音乐学专业考试乐器相同。

    器乐和声乐科目分数线在省音乐学专业考试结束后一周公布。音乐学专业考试成绩由考点寄发给考生。

    据悉,有关招生简章将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发布(网址;www.zjzs.net

    成绩如何认定

    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除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外,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理工大学组织时装表演与营销专业、杭州师范学院组织舞蹈(学)表演专业、浙江传媒学院组织广播影视(表演)类专业、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空中乘务专业等专业考试;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并已在其主管部门备案的本科院校,可在我省设置专业考试点,组织相关专业考试。

    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组织和委托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均属省考成绩。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考成绩,学校一律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校考。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有关学校组织校考。

    省外院校设点考试安排有严格规定

    除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设点组织校考的省外本科院校外,其他省外院校一律不得在我省组织校考。浙江理工大学和杭州师范学院被确定为在我省招生考试的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其他本科院校的专业考试考点,并由这两所院校负责考务管理工作。

    设点专业考试拟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时间段为1月26日—2月15日,原则上安排音乐类、舞蹈(表演)类、编导、广播影视(表演)类、书法等专业的设点专业考试;第二时间段为2月26日—3月31日,原则上安排美术类专业的设点专业考试。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强调,经同意来我省设考点的院校招生部门均须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考点学校招生部门签定协议书,并商定具体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场所;专业考试的报名、准考证的发放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招生院校不得随意改变设定的考场和考生数。

    省教育考试院于2007年1月20前,统一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布同意在我省设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外院校及专业考试信息(网址:www.zjzs.net);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擅自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其考试结果我省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