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师范大学招生加试办法出台
2005年04月19日
来源: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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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05年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初等教育(音乐方向)专业招生术科加试办法日前出台:与去年相比有两方面变化,一是总分由100分增加到300分;二是加试项目增加。
学前教育专业加试项目和分值为:唱歌、舞蹈、美术(素描)、器乐。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唱歌 140分、舞蹈100分、美术(素描) 30分、器乐30分。
初等教育(音乐方向)专业加试项目和分值:唱歌(两首)、美术(素描)、器乐。成绩满分为300 分,其中唱歌200分(每首100 分)、器乐50分、美术(素描)50 分。
报名办法:市直学校和鹿城区属学校的考生向毕业学校报名,社会考生向市招办中考科报名;各县考生报名办法由当地招生办确定。报名工作与中考报名同步。加试时间5月21日、22 日。加试成绩计入中考成绩总分,实行单独划线。
招生计划初定:学前教育 150名,初等教育(音乐方向)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