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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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艺厅函〔20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照布局优化、突出重点、利于竞赛、动态调整的原则,经各校自我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等程序,北京大学等283所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专家评估委员会技术评估,确定为2020年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规划,举办橄榄球、龙舟、棋(牌)类、定向越野、手球、垒球、射击、赛艇、攀岩、健美操等10项生源不足或能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要逐步停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向足球等国家重点发展项目、校园普及性较强和增强体质效果较好的项目进行调整,2021年前要全部停止招生或调整到位。其中,冰雪项目主要限于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单板滑雪(U型场地技巧)、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雪上技巧)、花样滑冰、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冬季两项、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冰球等项目内。
各地要加强梳理和调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涉及的项目进行优化布局调整,不断提高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管理水平。对取消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要加大普通在校生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建设有特色的校园项目。
二、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相关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加强招生管理,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要结合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置情况,合理处理好与运动训练专业建设的关系,统筹好中小学特色学校、传统校建设的合理布局,以保证高水平运动队的生源和建设质量。
三、教育部将严格控制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数量,同时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从2020年起,凡连续两年不招生及违规招生的学校或项目一律停止,并通过一定方式予以通报。
附件:2020年可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及运动项目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