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年02月22日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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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教育行业数据管理与决策支持服务。

印发《教育部教育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教育部直属机关教育数据管理工作,推进各类相关教育数据的规范管理、互联互通和共享公开、充分应用,确保数据安全,更好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制定《教育部教育数据资源目录》,推动教育业务数据资源共享。继续推进“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设,构建网络数据库和公众数据服务体系,全面满足社会公众的数据服务需求,加快推动省级层面的开发和应用。(责任单位: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5.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制订《教育电子政务“十三五”规划》,巩固完善教育电子政务内网,着力部署应用系统,加快实现与直属单位、部属高校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电子公文安全可靠应用试点,开展教育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6.推进教育系统密码应用。

贯彻落实《全国党政机要密码工作“十三五”规划》,制订《教育行业密码应用规划》。完善信息系统与密码保障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积极推进商用密码在教育行业的应用。加强密码设备管理,完善密码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学习宣传国产密码应用,推进实施示范项目,有效降低数据泄密风险,提高安全可控性。(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七)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发展

17.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入普遍应用。

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激发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推动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创新的热情,推动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力争参与“晒课”教师超过270万名,重点征集2万堂“优课”纳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质资源库,做好“优课”资源的推广应用。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学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推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大力推进跨学校、跨区域的网络教研活动,积极促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模式普及。(责任单位: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组织开展本科高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体系重构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核心课程群建设与应用,助推教学改革。(责任单位:高教司)

18.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针对翻转课堂、网络学习空间、专递课堂、在线开放课程等不同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试点组建若干个区域、学校联盟,探索形成一批成熟的、可推广的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完成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验收工作,出版试点优秀案例集。实施“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加强专家调研指导和跨区、跨校协同,形成新一批30个区域、60所学校应用典型,出版典型经验案例集,为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区域和学校提供参考样板。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推广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教学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9.持续做好教师和管理干部教育信息化培训。

推动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到师范生培养和学校、校长、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完成“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00万名教师的培训任务,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完成初中11个学科300学时网络课程资源和110件优质培训微课程建设,启动高中11个学科250学时网络课程资源和100件优质培训微课程建设。(责任单位:教师司)

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以新任教育厅局长为主,计划培训800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推进网络思想政治与法治教育。

推动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中小学网络党校培训平台,通过信息化方式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党建团建工作。依托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各地各校运用新兴网络技术和社交媒体、移动终端,通过班级微博、校园微信公众号等交互手段,团结和联系广大中小学生,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基础一司)

发挥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功能和作用。深入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实现各省(区、市)全覆盖。推进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指导举办“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推进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核心课程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培训力度。(责任单位:思政司)

加强普法网建设,与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律师协会等单位合作,为学校提供法律、安全预警等在线咨询服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网络培训,继续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扩大优秀法治教育资源覆盖面。(责任单位:政法司)

21.以区域为单位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对本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与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着力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指导,加大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建立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教育信息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将教育信息化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要点,统筹推进落实。整合教研、电教、信息、装备等教育系统专业机构的力量,探索和建立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机制。(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提高教育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22.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与人才培养。

开展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的专题培训,面向管理人员组织3期培训班,面向技术人员组织2期培训班,共计600人次,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重视程度,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决策水平和技术人员的技术防护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参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办好“教育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及“校园好网民培养选树计划”。继续开展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专题培训。推进“高校校园安全管理及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完成75所部属高校全联网。(责任单位:思政司)

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制订《网络空间安全研究生培养方案》。(责任单位:研究生司)

23.开展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以“治乱、堵漏、补短、规范”为主要目标,面向教育行业,治理网站管理乱象,推进网站建设运行和内容发布规范化;堵塞信息系统(网站)安全漏洞,提高信息系统(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补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短板,全面推进教育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完成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健全、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责任单位:科技司、办公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开展教育行业网络安全专项检查,通过单位自查、远程检测、现场抽查的方式,系统排查教育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4.增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健全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名录,通过大数据的方式研究教育行业网络安全形势,探索建立教育行业态势感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网站)安全监测,加强与网络安全职能部门、专业机构、高校组织和企业的合作,形成安全威胁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实时通报、限期整改、跟踪核查,确保安全威胁修复。(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与响应,研究制定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明确各类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要求,切实提高安全事件的处置效率。制定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保障重要时期教育行业网络安全。(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九)强化教育信息化支撑保障措施

25.完善多元化教育信息化投入格局。

协调财政部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转移支付力度和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支持力度,并引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责任单位:财务司、督导局)

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并按照财教〔2013〕342号、343号和财教〔2014〕47号文件要求,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推动建立政府和市场作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投入机制。持续推进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合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6.加强教育信息化专家团队和研究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教育管理信息化专家组等专家机构的作用,支持开展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和标准规范研制,发布《中国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2016)》、教育信息化国际进展报告等。(责任单位:科技司)。

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监测、评估指标与方法实证研究,启动基于政府、市场、学校三个层面的教育信息化应用状况调查,形成政策建议报告。完成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推动未来学校研究计划,筹备成立未来学校研究中心,研制未来学校评价标准,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学校,发布《2017年度中国未来学校发展报告》和英文版《中国未来学校白皮书》,召开“一带一路”未来学校研讨会。(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

研制《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南》,实施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县级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项目。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设备配备标准与运维政策机制研究。(责任单位:中央电教馆、装备中心)

27.拓展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推进实施《青岛宣言》和2030年教育议程,落实教育信息化合作备忘录,做好教育信息化信托基金各项工作,开展国际项目试点,参加第二届世界开放教育资源大会。落实《亚太经合组织教育战略》,在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框架下推动教育信息化合作。支持参与教育信息化相关国际会议,分享教育信息化中国理念和案例,提升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加强与英特尔、微软、IBM等跨国公司合作,助力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责任单位:教科文秘书处、科技司、国际司)

28.做好教育信息化宣传报道。

加强组织策划,做强正面宣传,加大新闻发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手段,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举措、重要成就,充分展现各地各校信息化工作创新经验,《中国教育报》和中国教育电视台也进一步加大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司、新闻办、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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