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做好三所古巴高校在我12省(区、市)招生工作通知

2009年06月05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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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厅〔2009〕3号

内蒙古、河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国和古巴两国政府达成的教育交流协议,为支持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人才培养,2009年古巴哈瓦那大学、古巴高等教育学院和拉丁美洲医学院将面向我内蒙古、河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省(区、市)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代招单位

  根据相关协议,古方三校委托我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秘书处代为进行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应给予必要的支持。

  为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计划编制、志愿填报和录取时,古方三校合并统称为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院校代码为“19999”,报考西班牙语、旅游专业的学生进入古巴哈瓦那大学学习,报考教育学专业的学生进入古巴高等教育学院学习,报考医学、护理学专业的学生进入拉丁美洲医学院学习。

  二、生源范围

  上述12省(区、市)符合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且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2009年9月1日)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招生来源计划管理

  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的招生计划由留学基金委秘书处按照我部招生来源计划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编制、分送、执行,各省级招办要积极予以配合,确保计划核对、公布、执行的顺利进行。

  四、招生简章

  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的招生简章由留学基金委秘书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古方政府及三校有关要求代为制订。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应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项目招生简章及公布招生简章的网址寄送有关省级招办。各省级招办要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本项目招生简章。

  五、录取

  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所招学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各有关省(区、市)确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留学基金委秘书处代表古方三校按照各省级招办的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参加网上录取,录取结束后各省级招办要及时将古方三校的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后统一寄送留学基金委秘书处,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负责将新生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六、其他

  考生被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录取后,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赴古巴学习的,由留学基金委秘书处与生源地省级招办协商,尽量协调生源地符合录取标准的学校录取。

  各有关省级招办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三所古巴高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