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6年04月07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5.凡报名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各类考生(包括保送生、少年班、英才班、单考单招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我省2026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6〕4号)要求,由县考试中心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
报考军事类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体测、面试等,有关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高校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