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2025年05月15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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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计划统一按艺术类或体育类编制,不分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

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及要求,以“院校+专业组”(即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招生计划。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类)(以下统称专业)。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计划属性、生源范围、考生资格、投档要求等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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