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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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我省普通高考采用“3+1+2”考试模式。考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包括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共6门,考生首先在历史、物理2科中自主选择1科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自主选择2科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艺术类或体育类考生,须按要求参加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报考高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民族语文(藏语文或蒙古语文)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安排进行,选考科目与全国统考科目同步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含听力部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民族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如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调整,选考科目考试时间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以卷面原始分数呈现;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以卷面原始分数呈现,再选科目依据《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青教综〔2024〕9号)规定,以等级赋分分数呈现。
民族语文科目考试成绩呈现及使用方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兼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同时具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体育类的省级统考专业成绩。
(四)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艺术类考生投档成绩(含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规定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一)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所有类别招生计划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考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在青招生高校以“专业(类)+院校”模式编制计划。艺术类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分批次投档录取,各批次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或专业(类)平行志愿。院校顺序志愿是指以“1个院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院校专业调剂选项;专业(类)平行志愿是指以“1个专业(类)+1个院校”为1个志愿,不设是否服从院校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各批次设置不同的段,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或专业(类)平行志愿。
本科提前批次: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军队、公安、司法、消防、公共安全类院校本科专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定向就业招生、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等本科专业,以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根据院校专业计划要求,不同段分别设置为院校顺序志愿或专业(类)平行志愿,同一段内只设置一种志愿填报方式。除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外,其余院校顺序志愿设置2个院校志愿,专业(类)平行志愿设置60个平行志愿。
本科批次:包括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含民族预科班、普通民族班计划、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招生计划)。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根据院校专业计划要求,不同段分别设置为院校顺序志愿或专业(类)平行志愿,同一段内只设置一种志愿填报方式。其中,院校顺序志愿设置2个院校志愿,专业(类)平行志愿设置60个平行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艺术类。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计划,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院校专业调剂选项。
3.体育类。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三)划线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均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
1.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相应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成绩分布及生源等因素,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划定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军队院校招生等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预科班、普通民族班计划划线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按照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院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艺术类各科类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和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戏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体育类。按照使用体育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院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体育类省级统考专业合格分数线及体育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一次性集中填报所有批次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
3.相关要求。填报志愿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之间不得兼报。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允许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允许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
考生填报军队、公安、司法、消防、公共安全、定向培养军士、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预科班、普通民族班、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五)投档录取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分别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的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进行投档录取。
1.投档模式。投档模式分为院校顺序志愿和专业(类)平行志愿两种。院校顺序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1)院校顺序志愿。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2)专业(类)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同分排序规则生成的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2.投档成绩。
考生投档成绩包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普通类、体育类投档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或物理+考生所选的2门再选科目+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
(2)艺术类投档成绩。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高校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艺术类专业:
将填报相关志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及校考成绩均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录取。
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高校艺术类专业:
将填报相关志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均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录取。
3.部分特殊类型。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保送生,少年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消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香港高校招生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关规定录取。
(六)综合素质评价
投档时,将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