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01月23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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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2号)精神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3门,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含听力)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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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安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将相应调整。

(三)成绩组成。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全国统考科目中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外语满分150分(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2025年、2026年仍延续现行计分办法,自2027年起听力成绩计入外语成绩总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再选科目依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的通知》(豫考科〔2024〕2号),将每门原始成绩转换为等级分数后计入高考文化成绩。

三、录取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按照首选历史、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

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与要求,编制在豫招生来源计划。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或专业类,以下简称专业)。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计划属性、生源范围、考生资格、其他特殊要求等应保持一致。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按类别分批次进行。具体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设置普通本科提前批、普通本科批、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和普通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

(1)普通本科提前批。包括军事类、公安类(含国家专项计划相关专业)、司法类(含国家专项计划相关专业)、师范类(含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相关专业)、行业类(含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相关专业)、其他类(含飞行学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

普通本科提前批各类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1个专业+1个院校”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不设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高职(专科)层次的公安类、司法类随该批录取,分别设置12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2)普通本科批。包括除普通本科提前批以外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相关专业)。

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8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内设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仅限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普通本科批单设特殊类型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仅限取得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3)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定向培养军士类、师范类、医学类、航海类,各类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4)普通高职(专科)批。包括除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8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术类。设置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和艺术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

(1)艺术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批准使用校考成绩、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本科批。包括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3)艺术高职(专科)批。包括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3.体育类。设置体育本科批、体育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体育本科批。包括使用体育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2)体育高职(专科)批。包括使用体育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4个“专业+院校”志愿。

(三)划线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1.普通类。区分首选科目,按照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成绩分布等因素,分别划定历史类、物理类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本科、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用于强基计划、军队招飞、高校专项计划等类型招生。

2.艺术类。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各科类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区分首选科目,按照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本科、高职(专科)批次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批准使用校考成绩、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体育类。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区分首选科目,按照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填报。

3.相关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普通本科提前批各类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行业类中三所高校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所。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各类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

艺术类和体育类不能兼报。艺术本科提前批、体育本科批、普通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艺术高职(专科)批、体育高职(专科)批、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不能兼报。

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顺序进行投档。

(五)投档录取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区分首选科目,分别投档。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1.投档办法。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高考文化总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以下简称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强基计划、军队招飞、高校专项计划等类型,投档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高考文化总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院校选定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艺术本科提前批投档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同分排序规则。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艺术类、体育类同分排序规则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确保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平稳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信息服务。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善高中办学条件。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的原则,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和辅助系统开发。加强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多措并举净化考试环境。落实适应性演练、考试组织、基础教育改革等高考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措施的经费保障,为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统一思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围绕高考综合改革,加强改革培训,加大宣讲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创新咨询服务形式,多渠道开展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质量,积极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