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4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公告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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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2024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定于12月14日至15日举行,现将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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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对象和要求

(一)报考对象。

1.我区普通高中在校生。

2.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我区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学历且户口在我区的社会考生。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处于学考停考处理期限内的考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

(三)报考要求。

1.高中二年级学生须同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术等6门科目。高中三年级学生报考未取得合格成绩的科目。

2.考生已取得我区学考合格成绩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转入我区,其在外省取得的学考成绩,根据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证明,经我区审定合格的科目不需报考,只需报考不合格科目。转入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等级呈现,不认定其原始分数。拟参加2025年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其转入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规定认定录取分数,也可选择报考本次学考,以合格的原始分数作为录取分数。

三、报名报考安排

(一)高中在校生报名报考。

高中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10月10日至22日开展报名相关工作,10月25日至11月5日进行科目报考,逾期不再补报。

(二)社会考生报名报考。

社会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报考,使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和成绩查询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xkpc.gxeea.cn:8280/),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首次报名的社会考生。须于10月10日至22日期间,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的“社会考生注册”注册考籍,通过初审后,携带初中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二次现场确认。

已有考籍的社会考生。如本人考籍号未绑定手机号码,须于10月10日至22日期间,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的“有考籍考生注册”绑定手机号码(若手机号码有变,按该步骤重新绑定)。

凡已有考籍并完成手机号码绑定的社会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考籍信息,若考籍信息无误,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如需修改考籍关键信息,须于10月10日至22日期间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社会考生须于10月25日至11月5日期间,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科目报考并缴费,缴费完成才算报考成功,逾期不再补报。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12月2日至12月15日。高中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打印发放准考证,社会考生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缴费标准。

我区2024年下半年学考报考费为10元/科。

四、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一)符合《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

(二)英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在其他考生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期间可以浏览试卷,但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五、其他事项

(一)已完成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考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切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二)各考区相关咨询电话见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