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

2024年05月27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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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工作

填报军队、公安、司法、消防救援以及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含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等需要进行面试的高校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院校专业组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省考试局在有志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各高校招生对考生的年龄、性别等要求,按不超过相应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具体比例以招生院校要求为准)确定参加面试或军检的考生名单,各面试或军检单位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开展面试或军检工作。面试或军检工作结束以后,各单位须在7月7日向省考试局提供所有参加面试或军检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

公安类院校的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由各招生院校商省公安厅组织实施,公安类院校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于7月初进行,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以省公安厅公告为准。

司法、消防救援类院校的面试时间为7月初。其中,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下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执行,由招生院校商省司法厅组织实施;消防救援学院的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应急厅〔2019〕382号)执行,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会同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国家综合性消防援队队伍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省考试局公告为准。

军队院校的军检工作由省军区负责,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5日,省军区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军检工作的地点、日程安排、工作程序和结果等信息。面试体检现场将设立由省军区招生办、省考试局和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的监督复议组,受理考生现场提出的复议申请。省军区纪检部门将对军检及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面试由招生院校组织,时间为7月初,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省考试局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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