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年04月23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十三、其他类别招生

(一)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学生、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军事、公安院校的招生办法另文下达。

(三)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强基计划、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少年班、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公费生、飞行员、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高职(专科)院校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类别招生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