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年04月26日 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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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我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等。统一高考各项工作按本办法执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考生档案组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有关要求按本办法执行,考试、评卷、划线、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工作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0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生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评卷及成绩发放

七、招生计划及章程

八、志愿填报

九、录取

十、特殊类型招生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十二、新生入学与复查

十三、工作职责

十四、招生经费

十五、组织领导

十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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