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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3年03月03日 来源: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

十二、附则

1.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2.部分高校单独考试录取和军事、公安、艺术、体育类招生,以及高校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飞行员,港澳高校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3.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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