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2022年11月22日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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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将于12月3日、4日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考生健康应试须知通告如下:

一、考前防疫准备

1.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点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可登陆“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查询。

2.为不因疫情影响考试,考生应尽早返回考点所在地备考。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不提供跨省借考服务,建议自省外前来或返回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至少于考前10天起持续了解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按当地规定落实信息报备、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3.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吉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吉林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监测记录表》(以下简称《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监测记录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在考前一天,上报所在学校或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

4.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考前8天起每日自行做好健康监测和体温测量。备考期间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在考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校生须主动向所在中学报告,非在校生须向社区和高考报名点报告。需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5.考生考前须通过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完成本人“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简称“两码”)申请注册,并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

6.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综合研判,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7.考生从外省常态化地区返回的考生,需完成3天连检;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完成5天连检;从高风险外溢地区返回的考生,须完成7天居家隔离后,方可参加正常考试。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在正常考点、考场参加考试,须按相关要求启用备用隔离考点、救治场所考点和考场单独参加考试,并由考点疫情防控组登记备案。

8.备足考前入场检查所需时间。考生参加考试时,除了进行身份验证、安检等要求外,考点还要对每位考生进行必要的防疫检查,为确保准时参加考试,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9.注重赴考点路途的疫情防护。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等防护物资。应提前规划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不聚集、不扎堆,减少交谈,避免交叉感染。

二、应试要求

1.考生入场考试必备材料。考试前一天,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或考试招生机构上交如下材料:①《承诺书》(附件1)扫描件或照片、②《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监测记录表》(附件2)扫描件或照片、③当天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截图、④当天的“吉祥码”截图。考生所在学校或考试招生机构将有关考生材料汇总报市(州)考试招生机构;考试当天考生持《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经体温测试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各考点学校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考生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疾控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作出的相关安排。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3.佩戴口罩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4.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报到后不得随意离开,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5.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6.考生须及时关注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疫情自查和个人防护工作,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7.考生如实填写《承诺书》、《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监测记录表》,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正常参考。如有疑问应主动向报名属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咨询。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监测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