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年06月23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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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9〕5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含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艺术类(含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体育类(含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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