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2年06月02日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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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体检对象

所有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体检要求

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甘肃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3号)要求,由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实施,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妥善有序安排。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有疑义的,可申请在体检医院复检。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参与高考体检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考军事类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军招办协调组织的军检,有关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体测、面试等,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高校在参照《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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