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2年05月09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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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5.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含统考统招,单考单招,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各类特殊选拔、推荐免试等)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

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2〕1号)文件要求,由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妥善有序安排。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有疑义的,可申请在体检医院复检。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参与高考体检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军事类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军招办协调组织的军检,有关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体测、面试等,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高校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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