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2022年04月20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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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生档案的建立和移交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命题

六、考试

七、评卷

八、招生计划

九、招生章程

十、志愿填报

十一、录取

十二、特殊类型的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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