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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年05月21日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一、报名

1.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1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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