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疆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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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及《中国民用航空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9〕75号)精神及有关规定,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计划在疆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20名(最终以教育部公布计划数为准),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按照校企合作协议对报考考生开展相关招飞选拔工作。
一、招飞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飞对象:参加2021年自治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1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外语语种限英语,计划类型为普通类。
(二)政治条件: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三)身体条件:身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平方);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C字表),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7(C字表)需戴眼镜矫正到1.0(C字表),其它符合民用航空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四)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五)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高考总分60%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95分及以上,控制线上考生按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招飞流程
民航招飞包括宣传动员、报名推荐、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高考录取等环节。
(一)宣传动员:2020年11月9日—11月15日
由人力资源部协同合作院校将招飞海报等宣传资料发到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
(二)报名推荐:2020年11月16日-12月25日
1.考生按照自愿原则,对照《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测,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先在所在中学报名并填写《报考南航飞行学员学生名册》,由所在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审核登记并加盖公章。
2.各学校完成报名登记后组织学生扫描二维码填写详细个人信息。
(三)初检面试:2020年11月中旬—12月底
1.自11月中旬起,由人力资源部和航卫中心派出面试组在乌鲁木齐市相关学校开展初检面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其他未设置初检点的学生经学校报名推荐并扫码后,招飞办根据全疆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初检面试,切勿未经同意自行前往相关面试点。
2.考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持《报考南航飞行学员学生名册》到面试点参加面试。综合评定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进入招飞体检鉴定环节。
3.面试合格考生须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飞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按《考生手册》要求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依据。
(四)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2021年1月视情分批进行。
1.由航卫中心负责、人力资源部协助,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7013-2017)执行。
2.按疫情防控要求,招飞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按招飞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
3.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合格的学生在招飞系统中确认有效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背景调查申请。
(五)背景调查:2021年2月底-5月初
由人力资源部和保卫部派出调查组,按照《关于印发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通知》(民航发〔2014〕3号)执行。
三、招飞报名方式及初检面试安排
(一) 报名方式
1.考生按照自愿原则,对照身体、学习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测。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先在所在中学报名,由所在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审核、登记报名册并加盖公章。
2.完成报名登记后扫描报名二维码(见下图)填写详细个人信息。
(南航新疆招飞报名二维码)
(二)初检面试
自11月中旬起,由南航新疆分公司派出面试组在乌鲁木齐市相关学校开展初检面试,报名学生请关注本校教务老师通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其他未设置初检点的学生经学校报名推荐并扫码后,招飞办公室根据全疆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初检面试,切勿未经同意自行前往相关面试点。
(三)联系方式及郑重申明
有意参加招飞的同学请密切关注“南航招飞”与“南航新疆分公司”、“天山木棉”微信公众号及南航招聘网(job.csair.com)。南航招飞办联系方式:0991-380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