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0年06月24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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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电子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及有关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处理结果,以及录取后不入学的事实)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校验等办法,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

6.省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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