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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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艺体类专业统考
1.艺体类专业统考网上咨询
为了让考生了解相关艺体类专业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专业信息及录取办法,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本市各艺体类专业招生院校于2018年10月28日(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2.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
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全部实行网上报考、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不再安排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2018年12月1日—2日 | 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 |
2018年12月8日 |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
2018年12月9日 |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
2018年12月22日—23日 |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
3. 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9日(9:00—15:00)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到上海体育学院(杨浦区长海路399号)办理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
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
2019年3月17日 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4.其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也必须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和上海市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考试报名信息,详见国家体育总局和市教委相关文件。
四、有关说明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确认时还须提供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进行校验。资格审核单位除了要通过查验户口簿等材料核实其法定亲属关系,还要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相关信息。
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子女报名的考生,确认时须携带留学人员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相关证件须留复印件备查。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相关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
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须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原则上应有电脑打印的配偶姓名)] 、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监护人关系材料,相关证件须留复印件备查。
列入2018年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须经区考试招生机构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和“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8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其中应届生须由该企业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和市教委复核后,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下达给学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经核对无误后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列入2018年高考报名库的往届生,须经区考试招生机构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四)考生为“在沪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以上(一)(二)(三)(四)类别所涉及考生证件的有效期均须在所报类别考试开考首日有效。
(五)参加春季考试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必须合格。若以上7门有不合格者,须参加后续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补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补考1月,信息科技补考6月)。
(六)根据国务院和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2019年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语科目考试即为2019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俄、日、法、德、西等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两次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必须一致。
(七)本市和非本市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生,不可报名参加春季考试。本市户籍和符合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条件的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5月三校生高考和6月秋季统一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
(八)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3月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5月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3月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九)考生为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只可报名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十)按照教育部规定,不参加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中的单招考生,也必须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同时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和以后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除网上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须书面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十二)参加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中艺体类专业考试(含统考或校考)的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艺体类报考证。
五、高考报名号
采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的14位报名号编制方法,内容包括“年份”、“国标行政区划”、“顺序号”三项。具体如下:
其中:
(1)年份:指考试报名所属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19表示2019年。
(2)国标行政区划:指考生报名确认所在区的国标代码(6位)。
(3)顺序号:从000001开始,由小到大连续编号,不允许有重号。
六、照片采集
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的考生照片采集安排如下:
1.照片采集日期:2018年11月9日—11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照片采集地点:上海健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浦东大道1616号高恒大厦3楼)。
3.考生须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本人身份证。
七、体检安排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第一章第4条,本市实行区属地招生体检的规定,对参加2019年秋季统一高考考生的招生体检安排如下:
1.各区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学校和专业。
2.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体检,由各区招生体检站会同区考试招生机构与各高中阶段学校商定体检的日程安排。
3.往届生和在职职工等其他考生的体检一般在3月份(具体以报名所在区的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由考生自行前往报名所在地的区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闵行区、金山区和浦东新区的区域内有2至4个招生体检站,考生可选择就近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
4.本市户籍、长期在外省市中学就读的个别考生的体检,可在考生返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期间告知其体检安排;具体办法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将上述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招生体检站,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好需要返回外省市借读考生的体检。
5.对个别逾期未体检的考生,在2019年5月底前,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督促其进行体检;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个别逾期未体检考生的体检。
6.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填写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一式两份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同时将考生体检信息输入招生体检信息数据库,为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做好体检信息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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