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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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文件精神,省招生委员会联合省公安厅确定了2018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
一、报考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以上院校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6.高中毕业且具有河北省户籍;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在填报志愿前进行。
考生申请
2018年6月9日至6月13日10时,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到报名点填写《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申请表》(附件1)。
签写《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考生申请后,须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并签写《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附件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内容,如实做出承诺。承诺不实的,考生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意外,由考生本人承担。
政治考察
凡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于6月9日至6月13日17时前到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填写《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表》。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17日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政务公开”窗口的“公告公示”栏公布。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达到报考资格条件且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登记表和《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参加面试体检(无须空腹)和体能测评。
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身体匀称。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文身。
6.其它:嗅觉不迟钝;两耳无重听;无口吃;身体协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于6月19日至22日进行。其中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和辛集市的考生为19至20日;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定州市和华北油田的考生为21日至22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为每日上午7:30-11:00,下午13:30-17:00,截止时间为22日下午16时。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1号)。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主持人必须两人以上,填写内容均由负责人签字确认,结论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全部结束后,登记表统一由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方可有效,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5日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政务公开”窗口的“公告公示”栏公布。
三、填报志愿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日18时至6月27日18时。报考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1日12时至8月3日10时。
四、录取
公安院校根据招生层次和类别分别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B)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公安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A,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和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B,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科专业在专科提前批,执行专科批录取控制线。
本科提前批A、B一志愿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报考该院校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均合格且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的考生,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招生学校负责审查录取。当每批次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放二志愿档案。
提前特殊类型批在本科提前批A一志愿发档前一志愿录取结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征集时间与本科提前批A二志愿征集同期进行,在本科提前批A二志愿发档前录取结束。
招生院校负责对投档但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复检,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退回。
特别提醒: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965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