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20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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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8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杭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2

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日程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完成时间
1 考生报名。 试点高校 考生 不晚于4月21日
2 组织综合素质测评。 试点高校 不晚于5月5日
3 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试点高校 5月7日前
4 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 试点高校 5月7日 8:30-17:30
5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考生 5月9日 8:30-17:30
6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试点高校 5月10日 8:30-17:30
7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考生 5月11日 8:30-17:30
8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试点高校 5月12日 8:30-17:30
9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考生 5月13日 8:30-17:30
10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试点高校 5月14日 8:30-17:30
11 结束网上录取。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5月16日
12 公示录取名单。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5月17日-30日
13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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