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就推行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答记者问

2017年07月14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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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请问我省为什么要推行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

答:多年来,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实行传统的顺序志愿模式。在这种志愿模式下,考生第一志愿一旦未被录取,后续志愿基本很难再有录取的机会。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考生填报志愿不确定因素多、风险高,存在一些考生因“冲击”满意度高的院校,在未达到调档线的情况下,后续志愿投档的机会就会非常低,因此,导致第一志愿一旦没填好,后续志愿就很难发挥作用的情况;二是造成高校生源不平衡,年度差异大,常常出现“大小年”或“断档”等现象,使得高校招生宣传和录取难度加大。这种现象不仅对当年考生和高校有影响,同时还会波及到下一年度考生的志愿填报和高校录取。考生、家长志愿难填,院校录取志愿满足率不高,选拔质量难以保证。因此,考生、学校、社会都希望对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投档模式进行改革。

为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艺体类考生填报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根据教育部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探索在艺术类专业试行基于省级统考成绩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精神,我省从2015年起,开始在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中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研究和可行性论证。经过两年的充分准备,从2017年起,我省对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专业)艺术类本科、专科招生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记者:一些考生和家长对于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还不是特别清楚,您能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吗?这种模式是如何进行投档的?

答: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是指在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本、专科院校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多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我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本科、专科平行志愿均设9个学校(专业类)志愿,从前到后顺序依次为A、B、C、D、E、F、G、H、I。

艺术类平行志愿采取“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即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院校的同类专业、多所院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院校的同类专业、同一院校的多类专业。投档时,考生在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我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也就是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未被录取的考生,由计算机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对考生的多个志愿逐一进行检索匹配。当全部考生档案检索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全部投给学校。学校对投进的考生档案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这种模式既兼顾了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志愿顺序,也将过去顺序志愿模式的“一次性机会”改变为平行志愿模式的“多次机会”,预计考生的志愿满足率和院校的满意度都将明显提高。同时,这种模式对于改变高校生源不稳定状态,提高生源质量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学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请问考生和家长该如何理解投档原则和录取规则这两个概念呢?

答:首先,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投档原则和录取规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考生一定不要混淆。投档原则是各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将考生档案投档到学校的具体办法,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向学校和社会公布的。我省今年对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本、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按平行志愿原则投档的。2017年我省在艺术类专业投档时,编导类专业是按文化成绩投档,其他艺术类专业是按专业成绩投档的。

此外,根据我省投档原则规定,如果学校对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有具体要求的,可提出高于省控线的要求作为投档条件报我省审核备案后执行。

而录取规则是指考生档案投到学校后,学校对所投考生档案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来择优录取考生和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合理安排考生专业的规则。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中,有的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进行录取,有的是按规定的算法计算考生的成绩来排序录取,还有的则是按专业成绩排序来录取考生。另外,考生还应特别注意学校对考生身高、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不符合条件的切不可填报。因此,考生和家长要认真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避免误填、错填。

举个例子:

如:西南科技大学在投档考生中美术类专业就是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重庆工商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也是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还有学校是以文化成绩录取考生的,比如成都理工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是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由此可见,投档原则解决的是省教育考试院如何向学校投档的问题,而录取规则解决的是学校对进档考生如何录取的问题,主体和时间顺序都不一样。

记者:刚才您提到,在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投档原则向学校投档时,学校是不是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提出相关要求呢?

答:是的,在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投档原则向学校投档时,学校是可以根据自身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等,对投档的考生提出高于省控线的成绩要求,这些成绩要求我们已在2017年《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合订本》中注明,凡不符合学校提出的相关成绩要求的考生是不会向该校进行投档的。

举例说明一下:

同济大学今年对设计学类专业提出了“文化成绩文、理科考生分别达到四川省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的投档条件。

四川农业大学今年对我省美术类考生提出“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 的投档条件。

兰州大学今年对音乐表演类专业提出“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一批本科控制线的63%”的投档条件。

考生可以通过我省2017年《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合订本》上查到学校对考生的具体投档成绩要求。

记者:有考生和家长提到,为什么自己的成绩达到了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第一批学校的调档线,但进档后还是会被学校退档呢?

答: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少考生虽然按照我省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投进了学校,但是由于不满足学校专业的录取规则而被退档,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

首先,可能是考生和家长对院校的《招生章程》中提出的身体条件如身高等要求没有认真关注,填报一些身体受限的专业造成“硬伤”而被退档。

还有一种情况,考生可能达到了院校的调档线,但由于专业选择过分“单一”且不服从校内同类专业的调配,因此,无法满足专业条件而被退档。

记者:另外,还有考生和家长提到,为什么自己的成绩较高,但档案没有被投出呢?对于这部分考生还有被相应批次录取的机会吗?

答:考生没有被投档的原因有很多,第一,可能是考生填报的几个平行志愿过高,院校间又没有梯度,造成其投档成绩均未达到所填院校的投档线,导致档案无法投出;第二,一些考生没有仔细查询《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相关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分或单科成绩等)的要求,导致考生可能未达到所报学校提出投档成绩要求,而未能投出。

在每批次正常录取阶段结束后,如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统一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后,如仍有高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可能再次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