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2017年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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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委会,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2017年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录取工作从7月10开始实施。为做好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含省外高职院校中专招生)在青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7月10日至20日。考生档案报送时间:7月29日至8月1日。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不限;
5.家长和考生具有在青户口或居住证。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报名。
(三)报名方法
省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以中考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生到户口所在地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报名。报名时携带同底版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贴在《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上。
(四)填报志愿
选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要填写《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由负责报名工作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还要在“校内其他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同批学校是否服从调剂”栏中明确填写“是”或“否”,不填写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学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毕业生由乡镇、社区或家长单位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录取
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7日。相关招生院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提取考生档案。录取时,严格按照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并且对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志愿内落选生,由省招办调剂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
填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学生的档案,由市(州)或相关考区招办收集,于8月1日前交到省招办,由省招办向招生学校办理提档手续,招生学校按省招办提供的程序录入拟录取学生信息,交由省招办打印录取审批表(一式3份)。
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第二次时间为10月30日至31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与会考处
联 系 人:项 英 鹿道红
联系电话:0971-6305073
邮 编:810008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