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7年06月15日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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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证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二、考生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招生章程

七、批次与志愿

八、计划管理

九、录取

十、信息安全和信息公开

十一、招生管理职责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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