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02月08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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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报名

报名时间、办法及有关要求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113号)执行。

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打印《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在照片处加盖招考办公章并塑封后发给考生。

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17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以下简称《诚信表》,见附件1,可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下载),考生及所在学校负责人要在《诚信表》上签字,县(市、区)招考办审查盖章。专业测试时由考生交给考点核查。

二、考试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需进行专业测试和文化统考。

(一)专业测试。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在我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考评人员、纪检员、丈量员、计算机操作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选聘。测试项目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准确地反映考生的测试成绩。测试过程中的数据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使用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测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凡专业测试中违纪作弊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1.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为2017年4月7至18日,各市考生报到及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

2.测试内容。体育专业测试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计分办法采用专项测试成绩和基本素质测试成绩综合计分。专项测试项目包括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基本素质测试项目包括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

为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开展,利于高校选拔体育专业全面发展的人才,2018年的体育专业基本素质测试将继续从100米、800米、原地推铅球、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折返跑等7个项目中选取部分项目进行测试。

3.专业分数线及成绩查询。专业测试结束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2.5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分数线。5月20日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二)文化统考。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理科)。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理)、外语、综合(理)。

三、填报志愿

体育专业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均实行网上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已被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确定录取的体育考生,不得报考体育专业。

体育专业本科批设一个批次,志愿设置另文通知。

体育专业考生在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填报体育类志愿或普通理科志愿(2选1),普通理科考生不能填报体育类志愿。

四、录取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专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招生计划的1∶1.4和1∶2的比例确定(体育专业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文理类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投档、录取原则。在全省体育专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文化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侧重文化要求的专业,依据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招生院校公布的原则录取。招生学校的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征集志愿录取。

为了便于学校组织教学,招生学校可以提出专项分布和男女生比例要求,但学校必须通过招生章程预先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签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学校应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工作要求

体育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教育局及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选派思想政治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1.山东省2017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

2.2017年各市考生报到及测试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