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09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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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考院普〔2017〕1号

有关高校:

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面向我省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即将开始,为做好2017年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考参加对象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考分成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凡报考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并获得2017年我省相应专业类别《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校考。未取得2017年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参加校考。

在我省设点校考的省外高校(专业),考生只能参加该校在我省组织的校考,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考点参加同一所高校组织的校考,否则其校考成绩我省不予认可。拟报考未在我省设点校考的省外院校,考生应通过相关高校网站查询该校校考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并按其规定参加考试。

二、可组织校考的省内院校(专业)

经研究,下列省内院校(专业)可组织校考:

(一)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弦乐方向(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竖琴、打击乐)、民乐方向(二胡、笛子、琵琶、扬琴、古筝、埙(含陶笛))、声乐方向等)。

(二)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圆号、长号、大号、小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贝司、唢呐、笙、笛子、琵琶、二胡、扬琴、北管乐器、中西打击乐器、歌剧表演等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闽南方言方向)。

(三)厦门理工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闽南方言方向)。

(四)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专业(南音方向)。

上述省内院校(专业)校考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和办法等,由各校负责发布通知。

三、省外院校在闽设点校考工作安排

根据院校申请,经研究,同意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等64所省外院校在闽设点组织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

(一)考试时间。2017年省外院校在闽设点校考的具体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等详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外院校在闽校考安排表》(附件1)。

(二)考试报名。考生须在指定时间,持本人2017年我省《艺术专业准考证》《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福建师范大学(地点详见附件1)报名,办理相关手续,缴交考试费用,并按要求参加与省级统考相对应类别的校考,逾期不再受理。招生院校应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考生持有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类别。

(三)校考考点。2017年省外高校在闽设点校考考点统一由福建师范大学统筹安排。

按照教育部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适用高校范围的要求,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高校原则上应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学校不再组织校考。我省拟于明年起对省外院校在闽设点校考工作作出新的规定和要求,除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985和211高校以及以艺术专业招生为主的本科院校,其他院校一律不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

四、在闽设点校考工作要求

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校考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一)强化组织领导。艺术类专业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成部分。福建师范大学要切实加强对省外院校在闽设点校考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法制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点周边的安全疏导与警戒,维护考场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招生院校要切实做好校考的组织实施工作,制订详尽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考前必须与福建师范大学签订工作协议,选派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其中纪检监察人员1名)携带院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等来闽组织校考;严禁招生院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严禁考试工作人员与考生、家长、助考机构等接触,严禁向考生收取额外费用;加强考评人员选聘和管理,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规范管理。招生院校考前应向社会公布校考工作实施办法。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校考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校考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由招生院校自行负责。校考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因测试工作需要,安排在其他场所的测试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要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人员组成结构,校考中校外考评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不得安排考评人员跨专业评审,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音乐、舞蹈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考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要加强信息管理,凡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面试、比赛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招生院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校考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处理。在校考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参加的所有招生院校校考的成绩一律无效。

招生院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福建师范大学,组织实施好省外院校在闽设点校考工作。对省外院校在闽设点校考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不按规定选派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考评专家)、出现重大违规问题的招生院校,将取消其在闽设点校考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育部,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处理。

五、校考成绩报送

招生院校考后应及时在本校网站公示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将校考《专业合格证》(含专业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同时,请招生院校(含未在闽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于2017年4月10日前一次性将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详见附件2),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院校成绩报送系统”报送我院审核;并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用特快专递,寄达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未在我省设点校考的高校应一并将校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处理结果通报我院普招处进行后续处理。凡未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报送的校考合格生源数超出规定比例,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处理。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

附件:1.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外院校在闽校考安排表

2.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成绩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月6日

附件1

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外院校在闽校考时间安排表

序号
院校名称
在闽校考类别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美术类
111-12
114
2
湖南商学院
美术类
111-12
114
3
南京师范大学
美术类
111-12
114
4
中南大学
美术类
111-12
114
5
中央民族大学
美术类
111-12
114
6
广东海洋大学
美术类
112-13
115
7
杭州师范大学
美术类
112-13
115
8
湖南城市学院
美术类
112-13
115
音乐类
117-18
119
9
吉首大学
美术类
112-13
115
10
青岛农业大学
美术类
112-13
115
11
天津工业大学
美术类
112-13
115
12
浙江理工大学
美术类
112-13
115
13
海南大学
美术类
113-14
116
14
湖南科技学院
美术类
113-14
116
15
江西师范大学
美术类
113-14
116
编导类
116-17
118
16
陇东学院
美术类
113-14
116
音乐类
118-19
120
17
青岛理工大学
美术类
113-14
116
1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美术类
113-14
116
19
湖南工业大学
美术类
114-15
117
20
华北理工大学
美术类
114-15
117
21
南昌航空大学
美术类
114-15
117
22
南京林业大学
美术类
114-15
117
23
西安工程大学
美术类
114-15
117
24
湘南学院
美术类
114-15
117
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
117-18
119
25
东华理工大学
美术类
115-16
118
26
贺州学院
美术类
115-16
118
27
湖南理工学院
音乐类、舞蹈类
116-17
118
美术类
115-16
118
28
湖南师范大学
编导类
116-17
118
美术类
116-17
119
29
华南师范大学
美术类
115-16
118
30
怀化学院
美术类
115-16
118
31
南京艺术学院
美术类、摄影类、书法类
115-16
118
32
邵阳学院
音乐类
116-17
118
美术类
116-17
119
33
渭南师范学院
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
116-17
118
美术类
119-20
122
34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美术类
115-16
118
35
广西师范大学
音乐类、舞蹈类
117-18
119
美术类
117-18
120
36
江汉大学
美术类
116-17
119
37
井冈山大学
编导类
117-18
119
38
南昌大学
美术类
116-17
119
39
南京工业大学
美术类
116-17
119
40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美术类
116-17
119
41
西南交通大学
美术类
116-17
119
4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美术类
117-18
120
43
湖南文理学院
美术类
117-18
120
44
首都师范大学
美术类
117-18
120
45
西安文理学院
美术类
117-18
120
46
云南艺术学院
美术类、摄影类
117-18
120
47
长江师范学院
音乐类
118-19
120
美术类
118-19
121
48
长沙理工大学
美术类
117-18
120
49
长沙学院
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
118-19
120
美术类
118-19
121
50
安徽师范大学
美术类
118-19
121
51
湖南工程学院
美术类
118-19
121
52
淮阴工学院
美术类
118-19
121
53
长沙师范学院
音乐类
119-20
121
美术类、书法类
119-20
122
54
重庆邮电大学
编导类
119-20
121
美术类
120-21
123
5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美术类
119-20
122
56
哈尔滨师范大学
美术类
119-20
122
57
南华大学
美术类
119-20
122
58
江苏理工学院
美术类
120-21
123
59
景德镇陶瓷大学
美术类
120-21
123
60
四川音乐学院
美术类
网络报名,118日截止,无需现场确认。
123
61
长春大学
美术类
120-21
123
62
西安美术学院
美术类、摄影类
网络报名 114日现场确认
116-17
63
四川美术学院
美术类
网络报名 119日现场确认
121-22
64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美术类
118-19
121-23

备注:

1.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等3个类别的校考报名地点为: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乘福州公交4、20、42、43、66、83、113、115、124、126、167、K1等线路可到达。

2.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等4个类别的校考报名地点为: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科技路1号,乘福州公交43、48、89、123、151、157、168、176、318、321、516等线路可到达。

附件2

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成绩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学校代码)+YS.DBF

编号 信息项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项含义 信息项目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编制
2
XM
C
24
姓名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3
XBDM
C
1
性别代码
1 男,0
4
SFZH
C
18
身份证号
左对齐,不允许为空
5
BYXXMC
C
20
毕业学校名称
考生高中毕业学校名称
6
YXDM
C
5
院校代码
专业考试学校代码、采用部标
7
YXMC
C
40
院校名称
专业考试学校名称、采用部标
8
CCDM
C
1
层次代码
1 本科,2 高职(专科)
9
ZYDM
C
6
专业代码
考生报考专业代码,采用部标
10
ZYMC
C
30
专业名称
考生报考专业名称,采用部标
11
STKKM
C
30
省级统考类别
省级统考类别名称
12
STKCSF
N
7,3
省级统考成绩
生源所在省专业考试成绩
13
YXKSKM
C
30
校考专业
院校考试专业名称
14
YXSKCSF
N
7,3
校考成绩
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15
YXZYMC
N
4
校考专业名次
院校专业成绩排名
16
YXKSDD
C
30
校考考试地点
院校专业考试地点
17
BZ
C
60
备注
其他说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