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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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 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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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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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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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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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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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证明: 学校公章 县(区)教育局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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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
班主任签名: 学校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
随迁 子女 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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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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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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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本人 一寸免冠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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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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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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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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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 子女 父母 信息 |
父亲/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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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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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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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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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务处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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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收缴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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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 行政 部门 审查 意见 |
该随迁子女: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号:□□□□□□□□□□□□□□□□□□□,截至 年(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
审查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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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公安 部门 审查 意见 |
该随迁子女父亲/母亲: ,截至 年(高考当年)8月31日,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
审查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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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 养老保险经办 机构 审查 意见 |
该随迁子女父亲/母亲: ,截至 年(高考当年)8月31日,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审查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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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招办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县(区)招办汇总后报所属市(区)招办备案,市(区)招办负责将辖区内随迁子女考生登记造册,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附件3
2017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市(区): 县(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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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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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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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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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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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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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
负责人签名: 考核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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