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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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一)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严格把关。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突出强调对户籍和学籍的审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报名资格。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者弄虚作假。
(四)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类别、资格条件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gs.gxeea.cn/)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时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确保这三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广西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十、其他
(一)2017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设区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全区艺术统考:2016年12月10日至16日。
2.全区体育高考:2016年12月12日至20日。
3.英语听力口语考试:2017年3月11日至13日。
4.小语种口试: 2017年3月25日至26日。
5.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2017年4月22日。
(五)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点击查看)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加分政策及审核程序
5.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
9.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
10.XX市2017年普通高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名单分类汇总表
16.残疾人报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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