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016年09月30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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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填报
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分为高职自主招生、高会统招和高职单独招生三种形式。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统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会统招,填报高职自主招生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统考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的志愿;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单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单独招生,填报高职自主招生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单考高职志愿。
四、考试与录取
(一)高职自主招生由招生学校组织考试;通过统考参加高职录取(高会统招)的考试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数学(理)、外语;通过高职单独考试参加高职录取的考试科目设置采取“3+X”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的考试。
(二)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美术等艺术专业的北京市统一考试或相关学校的校考。不参加全市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业等与本科录取相关的统测。
(三)随迁子女考生在参加高职录取时是否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执行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附件:
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单 点击查看
相关链接:
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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