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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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本着从严从紧、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其适用范围。制定严格、规范、公开的操作程序和方法,实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强化资格审核,确保高考加分公平公正,落实好2015年我省出台的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参照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基本原则,严格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2017年出台我省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
2.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考试招生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等相关事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继续坚持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落实招生问责制。加强对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的监督和服务,确保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3.完善高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和投档方式改革。完善高考志愿知分填报办法,继续实施平行志愿,稳步推进投档录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稳步推进高校录取批次改革。
4.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等之间的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沟通,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按照教育部有关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加强信息咨询、政策解读,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完善保障体系。加强教育考试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教育考试招生联席会议制度、考试安全保密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回避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条件保障,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全面落实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的全程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研究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认真贯彻《实施意见》,借鉴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研究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的具体操作办法,积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部署,2018年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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