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说明

2016年06月14日 来源: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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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高等学校外语及其他对外语口语有要求的专业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考试目的是测试考生在真实的语言环境下,完成交际任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测试考生“说、读”的基本功。考试对象为2016年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

二、考试目标

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口语表达能力。考核目标为:

1.能用清晰正确的语音、语调,正常的语速朗读中等难度的短文。

2.能用外语正确、流利地回答问题,提出请求,提供解释,表明态度。

3.能根据自己的经历和经验,对熟悉的话题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三、口试语种

口试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考生所考语种以其在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语种为准。

四、口试形式

考生进入考场,随机抽取口试试题,根据试卷上的内容开始朗读和回答提问。口试形式为两位口试教师测试一名考生。口试教师与考生对面相坐,使用外语交流。考试时间为3—5分钟。考场设有视频、音频,全程监控录像。

五、试卷结构

题号 题型 题量 分值 答题时间
Part One 短文朗读 1 30 1分钟
Part Two 情景应答 2 30 1—2分钟
Part Three 话题表达 1 40 1—2分钟

第一部分短文朗读。本部分测试考生的语音、语调和语流等语音知识和应用能力。要求考生在1分钟之内,以正常的语速朗读短文。

第二部分情景应答。本部分测试考生根据特定情景理解问题、快速反应并用外语回答问题的能力。要求考生针对所给情景在规定的1—2分钟内进行应答。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语言表述正确、连贯、流畅。

第三部分话题表达。本部分测试考生语篇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要求考生在1—2分钟内针对所给话题讲述自己的观点。要求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规范。

六、口试成绩

满分100分。